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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我看到了以后。
沈彻盯着我的脸,非常认真地观察我的反应。
我推开他,「有病去治。」
「不生气?」
「生什么气啊,他跟我又没关系。」
迟迟不接受霍成言的示好,并非我吊人胃口。
是我真的,放下了。
当年在医院,他笃定地说,我之所以会去医院,是因为还喜欢他。
其实他说的没错。
那个时候,我跟他才分手。
哪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。
真不喜欢,才不会和周鹿鹿说话都夹枪带棒。
看着这么一个条件优越的人为我伤筋动骨,说不动容是假的。
那时所有的情绪异常,都是因为喜欢,因为在乎。
后来是怎么慢慢的做到不喜欢的呢?
我也说不清楚。
喜欢是每个心动的瞬间连接起的拼图。
那不喜欢也是。
失望一次又一次的积攒,周鹿鹿从来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开学后他总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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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找我。
身边不乏有关注到他的女生。
他会果断拒绝那些直接的邀请,却做不到忽视所谓「单纯」的靠近。
他一个多月没出现,从一开始的每天晚上都报备,变成两天一次,五天一次,甚至一周一次。
没有人会永远的热脸贴冷屁股。
我早就料到了。
当然,在自己预想的结果果然发生时,我不可能没有失落。
可那种失落就像跟过去告别一样,一脚踏空——
踉跄着,发现不过一层阶梯,我还是可以站稳脚跟。
沈彻见我真的无所谓,暗自松了口气。
「过年找两天的,我请你吃饭?」
「这是安慰吗?」我斜睨他,「你真把自己当哥啊?」
「你最开始不老叫我哥么。」
「有饭不吃王八蛋,你请就请呗。」
但我没想到,我们会遇到沈彻。
他在我买完机票后就问过我航班信息,我没告诉他。
当然,我也没让沈彻告诉他。
回来后他有找过我。
但我上学后奶奶就被爸爸接到了身边,老房子许久没住人都快「死」了,现在我住的是爸爸给安排的新房子。
新房子是他给我学业有成的「奖励」。
这种迟来的父爱,我只觉可笑。
但有好处不吃是傻子,便也愉快的接受了。
霍成言蹲不到我,给我发消息我也不回,只能找沈彻。
结果沈彻也一问三不知。
在这样的前提下——
三方会面,面面相觑。
「沈彻。」
破天荒的,霍成言没叫他「哥」。
「你出来一下。」
我独自坐在座位,不知道他们出去谈了什么。
最后回来的只有沈彻。
我上下打量他一眼,「没干架吧?」
「我有这么幼稚?」
我耸耸肩,「冲动是魔鬼,谁知道呢?」
总不能霍成言误会了什么发疯打他,他还不还手吧。
「没打架。」
沈彻坐下,正好服务员来上菜。
看到鱼片上的香菜点缀,他十分自然地提筷挑了出去。
好说歹说一起吃过那么多次的食堂,我不吃香菜这点他还是清楚的。
本以为话题到此结束。
谁知挑完香菜,他又补充了一句。
「他打不过我。」
「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