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兄弟挺上道啊,我就喜欢和你这种人打交道!”大兵压低声音道:“以后你要是再打到什么好的野味,分我一点肉就成。”刚才他还准备去许成的摊位买肉的,只可惜生意太火爆,还没轮到他,就已经卖完了。“没问题!”许成想都没想,点头答应下来。肉对他来说,并不是什么难事。可若是有了好的摊位,却可以赚更多的钱。“爽快!兄弟叫什么名字,我和你交给朋友!”“许成!”“沈精兵!”大兵说出自己的本名。听到这名字,许成的嘴角不由抽了抽。沈精兵?神经病?这名字的每个字都很好,可组合起来怎么就这么怪!沈精兵完全不介意:“兄弟,想笑就笑吧,从小到大每个人都叫我神经病,这已经成为我的外号了。”“我受过专业训练,可以忍住。”许成强行抿住嘴。沈精兵再次开口:“有一件事情,我必须提醒你,你现在身怀巨款,很多人都盯着你,在黑市里他们还不敢乱来,可一旦离开,可就不一定了,回去的路上多加小心。”“放心,这些小鱼小虾,我还不放在眼里。”其实许成在摆摊结束后,就已经注意到了。而且他还发现有不止一伙人。“我可以找几个小弟,保护你。”许成摇摇头,表示拒绝。就算几个小弟能够护送自己到家,可之后呢?那些贼人说不定还会潜入到家里,甚至直接开抢。唯一的办法,就是许成使用强硬手段将他们吓退。而他的秘密武器,就是猎枪。想要进入市,不得携带武器,因此许成就将猎枪踩在了几百米开外的雪地之中。沈精兵不知道许成哪来的自信,但还是选择尊重他的想法。不过,沈惊兵还是很不放心,一直将许成送到黑市口。许成刚刚离开黑市,就以最快的速度朝着藏枪地奔去。“这小子跑得还挺快。”“快快快,跟上跟上。”“把他身上的钱全抢了,我们这个冬天就吃喝不愁了。”“奶奶的,跑得还挺快,跟野兔似的。”果不其然,已经有四个人悄悄跟了上来。许成早有察觉,不由加快了脚步。“人呢,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了?”路过一个小树林时,彻底跟丢。为首的一个国字脸男人暴跳如雷。许成不仅速度快,还懂得利用地形,想要甩掉他们轻轻松松。就在他们一脸茫然的时候,一声轻笑传到耳畔。“各位,一直跟着我,所为何事?”许成从一棵大树后缓缓走出,脖子晃动,骨节扭动声有节奏地响起。“好小子,我们跟不上你,你倒自己送上门了。”“弟兄们,给我上!”国字脸男人振臂一挥。其中一人以最快的速度冲到许成面前,拳头紧握,狠狠砸了过去。他的速度很快,可许成却远胜于他。在此人临近的刹那,许成向着旁侧跨出一步,握紧的拳头轰然上钩。动作简单,并不花哨。可却裹胁着全身力量。